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项目公示(第2021002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对以下项目进行了消防验收,经审查资料及现场检查测试,综合评定以下项目验收合格,现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检查类型 |
验收 | 备案 |
1 | 贵安华为云数据中心项目-A区(A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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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贵安华为云数据中心项目-B区(GY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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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贵州民族大学花溪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B1行政办公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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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1年4月7日至2020年4月9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单位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内以实名方式向贵安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公示结束后凭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于工作日上午到贵安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科703办公室领取《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不予备案凭证》。
联系地址:贵安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10号楼703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1-8890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