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温馨提示
尊敬的购房人:
欢迎大家到贵安新区购房置业,买房是一个家庭的重大经济生活决策,为了保障您的购房安全,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贵安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温馨提示,请您在看房、选房、购房时须注意以下几点:
一、对未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的房屋不要购买,不要以认筹、预订、排号、VIP卡等形式支付定金、预付款性质的任何费用,也不要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其他任何协议。
二、应仔细阅读楼盘宣传资料,不要轻信置业顾问口头宣传和承诺,对承诺事项和内容应写入购房合同或补充协议,写入合同(补充协议)的承诺和内容才具有法律效力。
三、应仔细阅读,完整理解合同条款及补充协议等内容,特别是违约责任、装修标准、前期物业管理、保修责任等约定事项,注意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特别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中现场填写部分应仔细阅读。
四、购房业主选中合适的商品房准备交款时,应特别注意,您缴纳的钱款应进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应持开发企业出具的缴款单将首付款或全部房款用销售现场专用商品房缴款POS机刷卡存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房屋维修基金也须使用销售现场专用维修基金缴款POS机刷卡存入房屋维修基金专户,银行卡必须是购房者或是房屋共有人本人同
储蓄卡,交款后索要相关票据。
五、房地产销售系买卖双方的自愿行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受法律保护,购房人要保存好购房合同、付款票据等相关凭证,一旦发生纠纷应当依法解决。
贵安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电话:88911810
贵安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ghjsglj.gaxq.gov.cn